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知识问答
1、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答:我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是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市江南支行。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87号汇通大厦二楼个人业务部(广埠屯车站旁)。
邮编:430070;联系人:饶会计、胡会计;联系电话:027-87860066。
2、借款学生离校前,需要与银行办理什么手续?
答:借款学生持个人身份证、农业银行卡(还款账号)到指定银行开通个人网银及短信通业务;毕业离校前,应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确认表一式三份),学生办理上述手续后,学校方可为其办理其它毕业手续。
3、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多长?
答: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规定: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例如:我校2005级本科贷款学生还款到期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2006级专科学生还款到期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
4、国家助学贷款从什么时候开始计付利息?
答: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及罚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通常从贷款学生毕业后次月一日开始计算(一般为7月1日)。
5、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答: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如遇国家调整利率,在次年的一月一日起,执行新的国家利率政策。目前,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5.94%。利息=利率*本金*时间(按月计)/12。贷款学生毕业后,2年内只需还利息,毕业2年后,本金利息一起还。
6、如何还款?
答:①按季还款。借款学生应按照与银行签订的还款确认书上的季还款金额,每季20日(首次还款月为9月)前将应还金额存入本人农行还款卡帐户中(在全国各地的农行网点存款皆可),银行将从中扣收应偿还的贷款本息。
②每季还款金额的计算。我校学生统一选用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式如下:
期利率×(1+期利率)借款期数
每期还款额 = ---------------------------------- × 借款本金
(1+期利率)借款期数-1
由于银行每季扣划,所以公式中每期还款额即为每季还款额,期利率即为季利率(年利率/4);由于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所以借款期数为24。
按以上公式计算出每期存款额后建议存款时略多于此金额,银行首次扣划后即可根据扣划金额存入下一期还款金额。
7、还款卡丢失怎么办?
答:如果还款卡丢失,贷款学生可在任何一处的中国农业银行重新开卡,并将新卡复印件和更换还款卡号的委托书(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校名称及年级,换卡的原因)传真至农行武汉市江南支行(传真号:027-87870606;87866187),告知贷款银行你的还款卡号已更换,并将还款本息存入新卡。
8、如何办理提前还款?
答: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借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银行也欢迎借款学生随时提前还清部分或全部贷款。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期限计算,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办理提前还贷,需借款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带贷款本息和合同编号到农行江南支行办理。
9、如何办理展期手续?
答: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以申请办理展期,展期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继续补贴。申请展期学生可于6月15日前到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登记,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申请展期学生要在9月2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入学通知书复印件、还款确认书复印件及就读研究生学校盖章后的《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国家助学贷款展期协议》寄至农行武汉市江南支行(要求9月20日前寄到)。
10、违约的贷款毕业生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① 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②经办银行会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③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④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个人信息有变更,应及时主动向经办银行、学校通报变更后的还款账号、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
学工办资助中心
二○○九年三月
还款计算方法
例1:张**贷款合计10000.00元(本金),贷款同期利率为5.94%。张**毕业后,当年7月1日起开始计息,2年内,每季度只需要支付利息,每季度需支付利息148.5元。计算方法如下:
1、5.94%(年同期利率)÷12(月)=0.00495元(月利率)
2、0.495%元(月利率)×3(一季)=1.485%元(期利率/每季度)
3、1.485%元(期利率/每季度)×10000.00(本金)=148.5元(每季度应支付利息)
例2:张**贷款合计10000.00元(本金),贷款同期利率为5.94%。张**毕业后,当年7月1日起开始计息,2年内,每季度只需要支付利息。2年后,根据实际放款时间,按季支付本金和利息773.00元,计算方法如下:
4、10000.00(本金)÷16(4年4个季度)=625元(每季度应还本金)
5、每季度应还本金、利息773.5元=③148.5元(每季度应支付利息)+④625.00元(每季度应还本金)